倪东生;在采购实践中,政府采购不仅仅涉及财政、商贸、法律问题,也存在一个管理问题。只有打破政出多门、藩篱割据的局面,消除同体监督现象,推行区域评审制度,开展有效的管理实践,才能将法律、政策和财政实践落实到位,才能实现政府采购的有效性、经济性,真正做到"三公一优",物有所值,搞好廉政建设,实现政策功能。我国政府采购从组织自行安排到财政预算与支出管理,从财政制度改革到形成法律制度,经历了不寻常的变迁和升华,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采购规模快速稳定增长,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管理与制度创新,应成立国家公共交易与利益管理委员会,整合现有资源,构建我国政府采购新的运行体系,建立科教社会组织平台,推行公开的监督体系。
2010年10期 v.24;No.193 37-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下载次数:316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