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峰;共享经济作为基于互联网以及智能设备产生的新型经济模式,是以信息技术、定位导航系统、移动支付等创新技术的高度整合为基础,结合共享理念,并付诸商业实践的市场新形态。共享经济的优势在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源的价值,加快行业改革的步伐与进程,并通过竞争政策及其机制彰显市场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共享经济的价值特征。共享经济相较于传统经济模式具有高技术性、信用依赖性、非占有性的特点,对竞争政策在共享经济领域的适用带来新挑战。在此背景之下传统行业的转型与新型行业或领域的兴起,使整个市场中竞争状况发生巨大变化。从实践角度多方面剖析共享经济企业的实际竞争状况,以共享经济交通行业和共享旅游住宿行业为例归纳共享经济的行业分布情况与企业数量,分别解析共享交通出行行业的平台模式和分时租赁模式的企业数量与产品差异程度,并根据波特竞争模型阐释共享经济行业的整体市场竞争环境。从共享经济的目标功能出发,分析共享经济的定价机制,阐述共享经济中的掠夺性定价行为、横向合并行为、独家交易行为等限制竞争行为的现状和表现形式,挖掘在共享经济视域下三种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难题,提出共享经济视野下竞争政策的具体完善措施:转变竞争政策实施思维,明确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综合运用竞争政策工具,尤其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适用;从执法"零容忍"和构建竞争软文化两方面出发,推动竞争执法的常态化;构建合理有效的定价机制,以调动共享经济各方的积极性。
2021年03期 v.35;No.318 44-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6K] [下载次数:941 ] |[引用频次:26 ] |[阅读次数:2 ] 杨路明;施礼;近年来,合作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领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正在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根据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的界定,运用空间经济学的思想和方法,围绕"一带一路"沿线67个主要国家和地区所构成的8个区域,以各区域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出口额和高科技出口额作为数字经济产业观测变量,从区域不平衡状况、区域空间相关性和局部分布特征三个维度,应用泰尔指数法和空间相关性检验分析沿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程度以及总体和局部区域的聚集特征。结果显示,沿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长期极不平衡,且总体处于低聚集状态,而局部不同区域间的聚集程度差异较大。通过格兰杰检验和相关性分析进一步发现,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的变化与沿线区域经济密度、区域人均GDP的增长之间存在"引致变化"关系,虽然这种变化关系总体呈正相关,但局部不同区域的相关性差异较大,表明"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目前已呈现出聚集发展趋势,但由于总体聚集程度较低,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不足。运用经典的OLS模型和空间SAR、SEM模型,对沿线各区域2007—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计量分析发现,网络外部性对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并不显著,"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仅对沿线信息通信产业聚集影响显著,而制约"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因素主要来自呈显著负效应的马歇尔外部性、雅各布斯外部性和自然禀赋外部性。"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国家应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建设跨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构建高科技产业生态圈,提升国民"数字素养"。我国在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应重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国际大循环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把区域数字经济产业的不平衡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让"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方共同获利。
2021年03期 v.35;No.318 54-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47K] [下载次数:2657 ] |[引用频次:79 ] |[阅读次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