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稿

  • 我国物流业2020年发展回顾与2021年展望

    何黎明;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这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与复杂国际形势严峻挑战,我国物流业统筹推进抗击疫情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在为抗疫保供、复工复产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取得了来之不易的不俗成绩。但与此同时,物流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物流业整体发展水平与应对不确定因素的能力有待提高,国际物流、应急物流、绿色物流等方面尚有短板,运行规模与质量方面"大而不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物流大国向物流强国的转变任重道远。2021年既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物流业平稳增长的态势不会改变,需要我们在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特点、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明确现代物流发展新方位的基础上,以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物流强国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谋划"十四五"乃至2035年发展战略,高瞻远瞩把握行业趋势,脚踏实地做好当前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具体而言,一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二要做强扩大内需战略支点;三要推进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四要加速物流数字化转型;五要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六要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七要挖掘区域协同发展潜力;八要补齐"三农"物流短板;九要实现物流绿色可持续发展;十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03期 v.35;No.318 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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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公司法与反垄断法的良性互动

    刘俊海;

    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共同保护和规范的重要市场主体。但在法学研究和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碎片化和孤岛化的现象。在两法双双迎来修改之际,立法者应推动两法的无缝对接、有机衔接、同频共振、相辅相成。两法和而不同,都致力于提升公司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公司并购反垄断执法应秉持包容审慎、处罚谦抑、服务能动的理念,充分尊重并有效保障公司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公司并购反垄断审查应采取"原则放行、例外禁止"的政策。建议反垄断执法机构继续保持法治定力,坚持反垄断执法的常态化、法治化与专业化;新《反垄断法》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理念,确立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就公司并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从公司并购限制性条件的适用范围而言,应确立"可限可不限的,坚决不限"的立场。反垄断处罚措施的选择和使用应体现过罚相当的公平原则和比例原则。建议《反垄断法》专章规定"垄断行为的预防",增加执法机构事先预防和事中监管的法定职责。落实《反垄断法》的治本之策是激活公司治理机制。公司并购反垄断中的控制权认定规则应尽量对标对表《公司法》。自我预防垄断应成为大型公司的核心社会责任。

    2021年03期 v.35;No.318 9-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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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基于物流绩效指数的RCEP国家物流发展比较

    闫柏睿;李倩;

    亚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各成员国的物流绩效的提高,对促进成员国的贸易发展、提升国际贸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利用RCEP各成员国的物流绩效指数(LPI),通过多角度分析、探索物流高水平发展的新路径。分析发现中国在基础设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清关及物流服务质量和能力方面依然有待提高。通过物流绩效指数聚类,将RCEP成员国分为三类不同物流水平的国家,第一类为物流高水平国家,包括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和中国;第二类为物流中水平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第三类为物流低水平国家,包括柬埔寨、文莱、菲律宾、老挝和缅甸。通过计算各成员国LPI变异系数发现,物流高水平国家的物流绩效基本保持稳定,低水平国家中有的能持续上升,有的表现则很不稳定。物流中水平国家,需要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才能不断缩小与物流高水平国家之间的差距,而物流低水平国家则需要全方位的提升。

    2021年03期 v.35;No.318 21-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6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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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块链技术规制的国际经验与中国策略

    程雪军;

    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作为一种具有去中心化、高度匿名、不可篡改等特征的数据库技术,历经可编程货币、可编程金融与可编程社会的发展阶段,不断重塑着社会经济发展形态,覆盖金融支付、医疗、物流、政务服务以及教育等领域,但同时也暗含着技术风险与法律风险。对区块链技术采取规制的内在逻辑是区块链技术风险防范的现实诉求,也是区块链技术法律规制缺失的内在要求,前者包括技术去中心化与法律趋中心化的矛盾、不可篡改性与算力垄断风险、相对匿名性与暗网风险,后者包括刑事违法犯罪风险、民事合同法障碍风险、消费者权益侵害风险。通过对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区块链技术规制经验比较研究,发现不同国家对区块链技术规制的重点不同,英国对区块链技术规制重在技术与法律制度的结合,美国对区块链技术规制重在严格准入和审查,澳大利亚加强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范并实施"双峰"监管,各国在区块链技术规制上都注重从本国国情实际出发健全和完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选择合适的规制方式。在区块链技术日益兴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需要认真分析当前区块链技术的规制政策以及不足,积极坚持法治化、安全性与创新性的区块链技术规制原则,采取功能性的规制方式引导区块链技术发展,并积极借鉴区块链技术的国际经验,构建与完善中国区块链技术规制的具体路径:加强刑法修订与国际合作,严格惩治违法犯罪;弥补民事合同法缺陷,提升智能合约技术;建立私钥法律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法律创新与移植,完善区块链的前沿法律设计。

    2021年03期 v.35;No.318 3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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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论坛

  • 共享经济视域下竞争政策的完善路径

    丁国峰;

    共享经济作为基于互联网以及智能设备产生的新型经济模式,是以信息技术、定位导航系统、移动支付等创新技术的高度整合为基础,结合共享理念,并付诸商业实践的市场新形态。共享经济的优势在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源的价值,加快行业改革的步伐与进程,并通过竞争政策及其机制彰显市场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共享经济的价值特征。共享经济相较于传统经济模式具有高技术性、信用依赖性、非占有性的特点,对竞争政策在共享经济领域的适用带来新挑战。在此背景之下传统行业的转型与新型行业或领域的兴起,使整个市场中竞争状况发生巨大变化。从实践角度多方面剖析共享经济企业的实际竞争状况,以共享经济交通行业和共享旅游住宿行业为例归纳共享经济的行业分布情况与企业数量,分别解析共享交通出行行业的平台模式和分时租赁模式的企业数量与产品差异程度,并根据波特竞争模型阐释共享经济行业的整体市场竞争环境。从共享经济的目标功能出发,分析共享经济的定价机制,阐述共享经济中的掠夺性定价行为、横向合并行为、独家交易行为等限制竞争行为的现状和表现形式,挖掘在共享经济视域下三种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难题,提出共享经济视野下竞争政策的具体完善措施:转变竞争政策实施思维,明确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综合运用竞争政策工具,尤其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适用;从执法"零容忍"和构建竞争软文化两方面出发,推动竞争执法的常态化;构建合理有效的定价机制,以调动共享经济各方的积极性。

    2021年03期 v.35;No.318 44-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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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研究

    杨路明;施礼;

    近年来,合作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领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正在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根据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的界定,运用空间经济学的思想和方法,围绕"一带一路"沿线67个主要国家和地区所构成的8个区域,以各区域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出口额和高科技出口额作为数字经济产业观测变量,从区域不平衡状况、区域空间相关性和局部分布特征三个维度,应用泰尔指数法和空间相关性检验分析沿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程度以及总体和局部区域的聚集特征。结果显示,沿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长期极不平衡,且总体处于低聚集状态,而局部不同区域间的聚集程度差异较大。通过格兰杰检验和相关性分析进一步发现,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的变化与沿线区域经济密度、区域人均GDP的增长之间存在"引致变化"关系,虽然这种变化关系总体呈正相关,但局部不同区域的相关性差异较大,表明"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目前已呈现出聚集发展趋势,但由于总体聚集程度较低,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不足。运用经典的OLS模型和空间SAR、SEM模型,对沿线各区域2007—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计量分析发现,网络外部性对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并不显著,"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仅对沿线信息通信产业聚集影响显著,而制约"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因素主要来自呈显著负效应的马歇尔外部性、雅各布斯外部性和自然禀赋外部性。"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国家应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建设跨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构建高科技产业生态圈,提升国民"数字素养"。我国在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应重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国际大循环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把区域数字经济产业的不平衡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让"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方共同获利。

    2021年03期 v.35;No.318 54-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4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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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 养老护理人员胜任素质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基于396名养老护理人员的调查

    李晓晖;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如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社会化、多层次养老服务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素质和保障服务水平,是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构建养老护理人员胜任素质指标体系,能够为政府部门制定养老护理人员培育政策及其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指导、为加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以胜任素质模型为理论依据,运用文献回顾、行为事件访谈法编制养老护理人员调查量表,针对济南、青岛6家养老机构396名养老护理人员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构建并检验了养老护理人员的胜任素质指标体系。研究结果表明:养老护理人员胜任素质指标体系主要由护理基本知识、照护技能、个人特质、职业道德与认同感4个维度的26项胜任素质特征构成。从每个维度的影响效应分析,影响最大的是照护技能,其后依次为护理基本知识、个人特质、职业道德与认同感。基于该指标体系,分别从完善养老护理人员的招聘选拔机制、培训机制、考核激励机制三方面提出了拓宽招聘渠道扩大招聘群体、设置合理选拨标准、加强培训内容开发、增设培训可选择方案及实景模拟评价方式等养老护理人员胜任素质提升路径。

    2021年03期 v.35;No.318 68-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6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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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服务系统体验价值共创行为的影响因素

    胡俊;胡飞;

    由于共享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共享服务系统中的共创行为变得越来越容易实现,消费者与企业协作共创价值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在消费者需求和共享行为都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如果共享服务供应商不清楚何种因素能够加速消费者价值共创行为的生成,则会影响共创价值实现。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理论,构建共享服务系统体验价值共创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依据收集的450份有效问卷,对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共享服务系统中感知利益、感知信任和社会可持续性通过互动协作(价值共创过程)对顾客体验价值产生影响,顾客体验价值对顾客的价值共创行为意向产生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顾客参与共创动机中的效益动机和信任动机显著正向影响互动协作,互动协作显著正向影响体验价值和共创行为意向,而体验价值在互动协作和共创行为意向之间起到显著部分中介作用。共享服务提供方和产品制造方应多从顾客视角考虑其效益需求和信任需求,定位顾客需求和偏好,提供更有吸引力和说服力的商品与服务,使顾客感知到更多的收益,并形成较高信任度;提升与顾客的互动水平,建立顾客对服务方的好感,激发顾客更多的主动交互行为、参与行为和个人创新行为;重视资源的整合、分配和调动,实行以顾客驱动为核心的开放创新模式;招募优质用户,通过倾听和观察了解其价值主张,促进价值共创行为的生成,改善共享服务系统的整体服务质量。

    2021年03期 v.35;No.318 77-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8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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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法制

  • 存货动态质押融资的司法困境与审判路径——基于司法裁判的实证分析

    金曼;

    存货动态质押作为物流金融创新背景下出现的担保类型,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模式之一。在这种融资模式下,企业既能获得融资,又能保障正常经营,可有效帮助中小企业盘活存货和拓宽融资渠道。不过,由于存货动态质押交易构造复杂,区分不同运作模式,又涉及金融借贷、动产质押、保管、监管等多重法律关系,导致相关民事纠纷快速增长,且司法判决态度不一。为尽量反映存货动态质押司法实践全貌,以2012—2020年我国涉及存货动态质押的553份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从案件的数量变化、地域分布、运作模式、制度优势等多个维度入手,对此类担保司法适用的现状进行梳理。研究发现,审判实践中面临的司法困境主要与设立效力、监管人义务和责任有关,如非转移出库模式的存货动态质押法律效力判定不一、物流企业义务与责任模糊不清等。为消解存货动态质押司法困境,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思路为指引,正确认识存货动态质押中的交付问题,进一步肯认公同占有作为交付新类型的效力。此外,还要明确监管人作为委托人和保管人的双重身份,而其责任的承担应分别依照违反质物审查义务、监管义务、保管义务予以类型化,并结合致损原因、责任形态和顺位具体判定。

    2021年03期 v.35;No.318 90-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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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拟货币流通的法律关系与私法保护

    谭佐财;

    由于法律规范供给的不足以及对区块链技术认识的欠缺,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物的民事纠纷裁判结果存在巨大差异。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行政规章并未否定虚拟货币本身的合法性,否定的是其作为货币流通的合法性,而非以货币身份流通的虚拟货币应当受到私法保护。"一刀切"地将虚拟货币定性为物权客体、货币、债权、数据或者网络虚拟财产均难以实现逻辑和理论上的周延,在既有法律规范框架下应肯定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并以无体物为其具体存在形式。在交易关系中,虚拟货币与商品或者服务交换时,应认定为互易关系;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交换时,应认定为买卖关系。虚拟货币持有者所享有的权益属于民事利益而非民事权利,他人侵害虚拟货币持有者权益时,虽然无法受到物权保护,但仍应获得侵权救济。在虚拟货币交易或者侵权行为中,虚拟货币损失的计算应参考"共识机制"群体所认可的价格。

    2021年03期 v.35;No.318 102-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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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流通

  •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公平竞争规则:关切、安排与应对

    荆鸣;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旨在取代中国与26个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在中欧之间构建全面、综合、高水平、自由化的双边投资制度安排,其谈判完成具有历史性意义。公平竞争规则涉及国有企业、补贴、产业政策等敏感领域,曾一度是谈判难点。竞争中立在一些区域自贸协定中扩展到投资领域,表现为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母国施加特殊规制性安排。中国对特殊安排做出重要承诺,但并未接受有实质影响的额外约束,既促成谈判收官,也能够保障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核心利益。欧盟近期的外资和法律政策呈现阶段性保守的新动态,以国家安全为名的《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对高科技、战略性领域的关切具有所有制歧视色彩,针对外国补贴可能引起内部市场扭曲的《关于外国补贴方面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的白皮书》对国企的海外投资有潜在风险。为此,我们应在国内层面进一步厘清政企关系,对"国家安全"进行清晰界定,在多边、双边、区域层面继续推进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同时加快升级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趋利避害。

    2021年03期 v.35;No.318 111-1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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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与前沿

  • 新生态体系下的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韩凝春;王春娟;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的态势下,亟待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消费是经济循环的终点,也是新的起点,发展壮大新型消费,以消费升级推进智慧流通新模式、新业态,以现代流通创新激发新的消费增长点,不断释放消费增长潜力,具有推进经济高效循环的作用。新消费既是消费的新引擎、新动力,也是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引领力量。疫情影响下,数字化零售、在线服务、直播电商等线上消费快速发展,我国消费市场及业态、模式面临新的变化。消费呈现出从功能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转变、从商品消费向非商品消费转变的趋势,消费者更追求优质消费体验、愿意为美好生活埋单。线下商业逻辑从坪效导向、品牌导向日益向消费者体验导向转化,线上商业进入数字化消费的3.0阶段,产业互联网蓬勃兴起,通过跨界与融合,新零售体系不断创新。我们应主动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和发展规律,构建"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消费新生态体系,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推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

    2021年03期 v.35;No.318 121-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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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物资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正>专业沿革:信息学院2018年开设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大数据方向),2019年获批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授予理学学位,2019年开始招生。师资力量:本专业现有教师2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21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1人,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1人,北京市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属高校长城学者1人,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

    2021年03期 v.35;No.318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85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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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

    <正>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已对持记者证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拟通过核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日至10日。举报电话:010-55569011,010-89534242。拟通过核验人员名单:林英泽、陈静。

    2021年03期 v.35;No.318 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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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本刊栏目设置与重点选题

    <正>2021年中国流通经济编辑部对本刊栏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栏目分别是:本刊特稿、现代流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国际流通、服务贸易、区域流通经济、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热点与前沿、经贸论坛、金融与投资、流通法制。望各位专家根据本刊调整后的栏目踊跃投稿。2021年本刊重点选题如下,以供参考。

    2021年03期 v.35;No.318 1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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