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湖柳;丁雨濛;陈德仙;农村产业融合不足是当前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的重要挑战,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破解该难题提供了新动能。基于交易成本理论,阐释数字经济驱动农村产业融合的理论机制,结合2013—2022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使用固定效应模型与空间计量模型开展实证分析。立足2023—2025年最新发展态势,验证数字经济对农村产业融合的交易成本作用机制及空间溢出效应。研究发现:数字经济的深化发展可有效降低农村产业融合各环节的交易成本,显著提升产业融合水平。以2022年各省份农村产业融合平均产值约1 200亿元计,数字经济每提升1%,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平均提升0.106%,相当于每省每年因数字经济发展可新增融合相关产值约1.272亿元,该促进作用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20%。数字经济对农村产业融合具有显著正向空间外溢效应,其直接效应为0.090,溢出效应为0.157,总效应达0.247,表明数字经济不仅能推动本地农村产业融合,还能有效促进邻近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数字经济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推动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在试点区域,数字经济对农村产业融合的回归系数为0.181,显著高于非试点区域的0.138,说明政策赋能是放大数字经济作用的关键杠杆;在高市场化地区,该系数为0.176且通过1%显著性检验,低市场化地区仅为0.088且不显著,可见市场化基础是数字经济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因此,为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驱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须全面加强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发展,着力于系统降低农村产业融合各环节的交易成本,创新构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空间机制与数字资源共享模式,进而推动农村产业融合的跨区域联动与高质量发展。
2025年11期 v.39;No.374 57-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1K] [下载次数:1267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4 ]